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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韵》编修中的误区我的建议 程宝庆 一、前言 首先,十分感谢中华诗词学会领导安排笔者在(武昌)《中华通韵》(下称通韵)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发言! 很高兴教育部语言司张燕处长亲临现场倾听了笔者的发言! 很遗憾的是笔者发言时,《通韵》编修的“关键先生”范诗银常务副会长(下称范会长)不在场。如果范会长能够亲自倾听笔者的拙见,一定会改变许多关于新韵问题的成见。 作为《汉语新韵》的作者,笔者不得将发言稿重新整理,再次上书领导——汇报十五年来,笔者在新韵课题方面的所学、所思与所得。 二、新韵研究中存在的重大误区 (一)重大观念存在误区——认为韵部划分并没有标准、界限 在座谈会上,笔者有幸聆听了范会长、星汉副会长以及赵义山教授(川师大中国语言文学首席教授)等大家的发言。但是,亲耳聆听大家的高见后,笔者感觉心情更加沉重! 星汉先生的主要观点是,分韵方案没有必要征求意见,我们(编写组)敲定方案报教育部,教育部颁布了就是法律,你必须遵守,否则违法! 赵义山教授纵论古今,祖述了韵书发展史。关于新韵问题,他的主要观点是:韵部划分从古至今没有权威的标准。 范会长在会上多次发言,就《通韵》韵部划分引发的争论,表达了他个人的无奈和迷茫。 范会长的主要观点是:修韵就是韵部的重新整合,而整合韵部就是一件拆东墙,挪西墙的工作;韵部划分从来没有明确的标准,现今又没有像黎锦熙、王力那样的大家权威,没有人能够一言九鼎。 笔者深为忧虑!如果中国诗词界权威人士、修韵主导者持如此观点,新韵编修工作还要走多少弯路?! 新韵问题是音韵学范畴的课题;音韵学作为一门科学,与数学、物理、化学一样,也是非此即彼的容不得半点含糊的科学,怎么到了中华诗词学会就变成了拆东墙挪西墙的糊弄之学呢? 王力先生在其大作《诗词格律》中早就有论断:“不同韵头的字,只要主元音和韵尾相同(如果有韵尾的话),就算是韵部相同,可以互相押韵了”。① 这不就是韵部划分的标准吗?! 此外,笔者花了15年时间,学习、思考、研究新韵问题,自费出版了《汉语新韵》,其中对韵部划分标准问题做了详尽的论述。书稿给你们寄了,书也给你们寄了,各位领导为何不能抽点时间审阅一下呢?如果各位领导怀疑笔者的理论,为什么不从大学里请几个教授音韵学的老师鉴定一下呢? (二)修韵团队的非专业化,使简单的问题变得十分复杂、困难 从分韵的结果看,杨亦鸣教授是不熟悉音韵学的。 如果杨教授精通音韵学,就不会将e与ie/üe划在一个韵部。从音韵学的角度看,韵母e的发音为[ɤ],而韵母ie与üe中e的发音是ê[ɛ],两者并没有共同点。 此外,杨教授错将i与-i放到一个韵部。从音韵学角度看, -i是指zh[tʂ]、ch[tʂʻ]、sh[ʂʻ]、z[ts]、c[tsʻ]、s的韵母按声母发音。i与-i没有共同的主元音,两者之间完全没有谐韵关系。 黎锦熙先生在《中华新韵(1941年版)》已经将i/-i分为“衣期”、“支思”,这是韵书发展史上的重大进步,杨教授却又退回去了。 经笔者检索证实,杨亦鸣教授是语言学家,并非音韵学家。教育部是问错了人,走错了路。 此外,从《关于制定<通韵>的说明》,从《通韵》研讨的发言中,中华诗词学会领导、诗词界泰斗级学者等基本没有运用音韵学的理论阐释各自的观点。 (三)新韵研究的思路、方法出现重大偏差 前文言及,新韵是音韵学范畴的问题,应该用音韵学的理论作为依据、作为指导。可是《通韵》课题组仍旧用“语感”、前例、共识、裁定、统计等非音韵学的方法(甚至非科学的方法)去研究,研究思路是错误的,研究方法是落后和非科学的。 三、《通韵》草案存在明显缺陷 (一)缺乏系统性的理论依据 虽然《通韵(征求意见稿)》强调其严格遵循音韵学理论,但从其实际论述过程和实际结果看,基本看不出与音韵学之间的逻辑联系。 没有系统性理论支撑的理论和研究成果,就不具有科学性。 (二)存在无理分韵的现象 《通韵》将e与ie/üe划在一个韵部,将i/-i划在一个韵部,这是广受诟病的问题。这些韵母之间既无相同的韵腹,也无相同的韵尾,不谐韵或谐韵效果很差,完全没有依据。 (三)缺乏明确的分韵标准 韵书的核心问题就是分韵标准问题,分韵标准不清是无法着手修韵的。否则,修韵的过程必然是争论激烈,修韵的结果必然是广受争议。 例如《通韵》“十二恩”将en/in/un/ün划入一个韵部,显然,课题组是以韵母的韵尾前鼻音n作为分韵依据。既然如此,an/ian/uan/üɑn都是前鼻音韵尾,为什么没有划入这个韵部? 又如:《通韵》“十四英”将eng/ing划入一个韵部,显然,课题组是以韵母的韵尾后鼻音ng作为分韵依据,既然如此,ang/iang/uang/ong/iong都是后鼻音韵尾ng,为什么没有划入这个韵部? 这种标准不明,自相矛盾的分韵方案恐怕课题组自己都说不清楚,如何让大家信服? 四、新韵研究亟需正本清源,回归正途 (一)研究新韵的正确方法 1、新韵编修应当请专业人士去做,让专业人做专业事。应当组织一个由音韵学家、汉语拼音专家和诗人组成的团队完成此项工作(不需要语言学家)。 2、新韵研究应当以音韵学作为理论依据,应当采用音韵学的研究方法。 课题组所采用的“语感法”、前例法、共识法、权威裁定法等,确实是古人常用的方法。但是,到了21世纪,音韵学理论、汉语拼音学理论已经十分完善、十分科学,我们已经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轻松阐释押韵的原理,分韵的标准,为什么我们还要使用原始的、落后的、非科学的方法呢? 我们运用音韵学研究方法,完全可以像解析数学难题一样,一步一步逻辑性的推导出韵部划分标准、划分方案,这才是研究新韵的、科学的方法。 (二)研究新韵的正确思路 1、揭示押韵的原理 语音之间为什么会押韵?押韵的原理是什么?这是现代音韵研究必须揭示的课题。 押韵是语音韵母之间的一种谐音现象。韵母之间为什么会谐音? 我们知道,标准的韵母由韵头(又称介音),韵腹(又称主元音)和韵尾三部分组成。韵母可以没有韵头,可以没有韵尾,但绝对不能没有韵腹。以韵母uang为例,u是韵头,a是韵腹(主元音),ng是韵尾。 构成韵母的最基本音节叫做“音素”,如u、a、ng。在韵母中,究竟是哪些音素对韵母之间的谐音起作用?哪些音素起主要作用?哪些音素起次要作用?笔者将这种分析方法称之为“韵母结构音素分析法”。 2、归纳押韵的定理 笔者运用“韵母结构音素分析法”,归纳出押韵的定理: (1) 押韵现象与声母、声调没有关系; (2) 押韵现象与韵母的韵头没有关系; (3) 押韵现象与韵母的韵腹(主元音)、韵尾有关,但是,仅仅韵腹相同,或者仅仅韵尾相同,这种押韵关系并不完美。 (4) 当韵腹和韵尾完全相同时,韵母之间具有完美的谐音关系。 3、韵部划分标准 我们根据上述押韵定理,可以轻松的推导出韵部划分标准: 韵腹(主元音)相同,韵尾相同。 4、韵部的整合与韵部的数量 根据“韵腹(主元音)+韵尾”的分韵标准,现代汉语分为21个韵部。我们可在此基础上对韵部加以整合压缩。 例如:我们可将“儿韵(er)”整合到“支韵(-i)”中;我们可将“姑韵(u)”与“鱼韵(ü)”整合到一个韵部。 但是,这种整合不是盲目的捏合,不是简单的拆东墙挪西墙,是在有明确的分韵标准前提下的整合。 关于韵部的数量,也不是随意确定的,也是有规律可循的的: 在遵循分韵标准的前提下,分韵越细,韵部数量越多,韵部内谐韵效果越好;反之,分韵越宽,韵部数量越少,但韵部内谐韵效果越差。 5、坚持以现代汉语普通话作为新韵书的基础语音。 《切韵》没有坚持单一的基础语音②,这是“平水韵”谐韵效果不佳是重要原因之一,我们应当汲取教训。所谓照顾南方,照顾北方,照顾方音之说是荒谬的;所谓保留入声之说也是不成立的。 以上建言,请中华诗词学会、教育部语言司领导高度重视。 北郊村人 程宝庆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于武汉
注释: ①王力《汉语音韵》中华书局2003年出版,第22页。 ②见《切韵序》:“因论南北是非,古今通塞,欲更捃选精切,除削疏缓。颜外史、萧国子多所决定。”另见王力《汉语音韵》第52-53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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